對烈士子女、因公犧牲革命軍人子女、殘疾幼兒、民政部門認定的困境兒童,免收保教費。對有關部門認定的低收入戶家庭子女、特困職工子女、殘疾軍人子女、解放軍(武警)現役邊防指戰員(配偶無固定工作單位)子女,減半收取保教費。特殊群體收費減免,由幼兒園提前公示事先告知,家長向幼兒園提出申請,幼兒園向同級教育部門申報審核,同級財政予以經費保障。國家、省、市對特殊群體保教費減免另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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