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市政府關于信息公開工作的部署要求,現發布宿遷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本報告電子版可在宿遷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年報專欄下載。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與宿遷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聯系(地址:宿遷市宿城區平安大道3號,聯系電話:0527-84368126;郵政編碼:223800;電子郵箱地址:sqjgsw@126.com)。
一、總體情況
2021年,我局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以及省黨代會、市委六屆二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政府信息公開的系列決策部署,緊緊圍繞黨和政府中心工作,積極主動做好信息公開,努力通過公開工作促進工作落實、管理規范、效能提升、服務提優。
(一)加強領導,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將信息公開工作納入我局2021年工作的總體部署,落實分管領導,明確責任處室,制定《宿遷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嚴格執行信息保密審查制度,對需在“網上宿遷”及局門戶網站發布的信息由專人經辦,并嚴格領導審核制度。同時,將信息工作納入對各處室的年度考核目標。建立獎懲制度,每年對各處室信息工作進行計分考核,對信息工作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獎勵。
(二)注重實效,強化宣傳教育培訓。我局充分利用門戶網站、政務新媒體、周例會等,通過線上線下多渠道,多層次、多角度宣傳報道《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政務公開制度規定。年內,組織局機關全體人員和基層班組長培訓5次,進一步打牢政府信息公開的思想基礎和制度自覺。
(三)聚焦需求,主動公開重點內容。一是進一步加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公務用車、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等領域的信息公開工作力度,及時公開相關政策法規、政策解讀等,做到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均與政策文件進行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及時反映黨政機關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的工作舉措和成效。二是進一步做好權力事項、服務事項公開工作,以群眾需求為導向,方便群眾辦事為目的,繼續完善權力事項、服務事項的辦理流程、服務指南等清單內容的編制和公開工作。三是做好重大項目信息公開。對局承擔的有關工程建設和維修改造項目,人員招聘等及時主動公開相關信息。四是進一步擴大互動交流。年內,先后4次征集網友對我局相關重點工作的意見建議,對網友留言及時有效回復。局主要負責同志帶領相關處室負責同志走進市政(行)風熱線直播室,向廣大市民朋友介紹我局辦公用房、公務用車、周轉住房、機關餐飲保障、機關資產、機關辦公區工程維修、物業管理等方面工作開展情況,通過電臺和網絡與聽眾和網民朋友零距離互動,回復相關咨詢建議,就廣大市民關心關注的問題進行政策解讀。五是繼續做好預決算公開。根據預決算公開要求,按照嚴肅認真、實事求是的原則,細化公開內容,推動預決算公開等工作依法有序進行,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六是進一步加強與市域治理“一張網”分撥平臺和文明城市“一張網”管理平臺的對接工作,進一步暢通了與服務對象的信息交互渠道,全年處理市域治理“一張網”分撥平臺轉件44件、文明城市“一張網”管理平臺交辦4件。2021年,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在各類報刊和網絡媒體上發布信息967篇,其中,省級以上媒體采用信息50篇,兩辦采用信息54篇,網上宿遷采用信息11篇,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門戶網站發布712篇,局微信公眾號發布信息194篇,有效提升了宿遷市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影響力。
(四)科學合理,扎實辦好依申請公開事項。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程序的意見》和市政府關于依申請公開辦理相關要求,2021年我局共辦理依申請公開事項2件,做到依法有據、嚴謹規范,確保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等全過程留痕,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五)拓寬渠道,加大公開平臺建設。2021年,根據市政府辦統一部署,做好局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目調整工作。扎實做好局政務新媒體建設管理工作,年內研發“宿e服”智慧后勤平臺。該平臺搭載局微信公眾號,接收集中辦公區故障報修、問題咨詢、業務審批等,做到“一口通辦、實時在線、全程可追溯”,打通“最后一米”,實現機關服務保障零距離。按照市政府辦要求,局微信公眾號及時轉發相關信息,增加新媒體信息發布數量,堅持工作日每天有更新,2021年共發布、轉發信息194篇,沒有一次逾期更新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監督保障情況。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要求,已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年度綜合考核內容。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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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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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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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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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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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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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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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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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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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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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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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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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 公益 組織 |
法律 服務 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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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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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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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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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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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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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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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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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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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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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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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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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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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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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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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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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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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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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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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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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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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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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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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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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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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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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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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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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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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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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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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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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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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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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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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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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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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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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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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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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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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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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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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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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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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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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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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2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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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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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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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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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 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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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 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 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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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局政府信息公開存在的問題主要是公開的質量和形式上需要進一步規范、豐富,提升信息公開成效。
2022年,我局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省市有關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要求,圍繞中心工作,落實信息公開制度,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拓寬信息公開渠道,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形式,做好內容審核,繼續推進政務新媒體建設,進一步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以信息公開工作促進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科學化、規范化。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1年,我局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規定的收費標準、收費方式,及時通過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范圍、收費對象和監督舉報電話。2021年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收費事項,未收取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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