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優化產業園區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改革,繼續實行告知承諾制、簡化環評編制內容和實行同類項目“打捆審批”,同時將“多評合一”審批調整為“兩證合一”審批,將原9個試點園區擴大至55個園區,實施期延長一年至2025年。(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完成時限: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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