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全省對持有縣級以上民政部門發放殘疾人證并接受高中階段全日制教育的殘疾學生免收學費。2009年秋季學期起實施的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收學費政策,要優先將殘疾學生納入享受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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