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救助對象:本市戶籍,18周歲以下,患有白血病(含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先天性心臟病、尿毒癥、惡性腫瘤4種病之一的孤兒及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中的兒童,給予其重大疾病醫療費慈善救助。
(2)救助標準:在取得醫療補償、城鄉醫療救助后,符合醫保政策規定的余下費用給予救助。孤兒資助100%、低保家庭患兒資助80%、低保邊緣家庭患兒資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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