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殊人員范圍:原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重點醫療救助對象,參加居民醫保的二級以上重度殘疾人,其他拓展醫療救助對象。
(2)繳費補助政策:參加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全額資助。
(3)門診報銷政策:普通門診報銷政策:年度報銷限額400元。門診慢性病待遇、門診特殊病待遇,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年度報銷限額提高5%。家庭醫生簽約費,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
(4)住院報銷政策:年度報銷限額:35萬元。起付線降低10%,即一級、二級、三級醫療機構、轉外住院分別為270元、540元、810元、900元。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其中二級以上重度殘疾人群再提高5個百分點。一級、二級醫療機構分別為90%、80%,二級以上重度殘疾人群分別為95%、85%。三級醫療機構:2萬元以下70%、二級重殘75%,2萬元之上75%、二級重殘80%。合規轉外住院:2萬元以下65%、二級重殘70%,2萬元之上70%、二級重殘75%。未按規定轉外住院:2萬元以下50%、二級重殘55%,2萬元之上55%、二級重殘60%。
(5)大病保險政策:①起付線降低50%:7000元。②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起付線之上8萬元以下65%,8萬元之上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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