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創業


來源:市人社局
發布日期:2021-03-18


市人社局回復:(一)組織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中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并在培訓期間墊支生活費的培訓機構,向所在地人社部門提出申請,提供職業培訓補貼申請表、開班審批表、教學計劃、發證花名冊、學員身份證、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代為申請協議、培訓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基本賬戶以及戶口本和低保證等;(二)人社部門對勞動預備制培訓學員的取證情況、人員身份、生活費發放情況等進行審核;(三)人社部門對審核通過的擬補貼情況,在部門網站公示;(四)公示無異議的,將補貼資金通過銀行撥付到培訓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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