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省政府36號令)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保人員1995年12月31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再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以本人退休時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不足1年的繳費月數折算為年)發給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按照本人個人賬戶的累計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確定。計發月數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3)參保人員1995年12月31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在本規定實施后退休的,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按照參保人員1995年底前的繳費工資和繳費年限,推算出1995年前全部繳費年限的儲存額,再除以120按月計發。
舉例說明:
例1
男職工李某(1996年之后參加工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60周歲時正好繳費滿360個月(30年),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8000元。
假設:其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為70000元,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為0.9,最低繳費系數為1。則李某各項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元)=(8000×0.9+8000×1)÷2×30×1%=2280
(2)個人賬戶養老金(元)=70000÷139=503.6
基本養老金總額(元)=2280+503.6=2783.6
例2
女職工張某(1987年參加工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50周歲時繳費年限共計360個月(30年),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8000元。
假設:其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為50000元,推算賬戶累計存儲額為20000元,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為0.9,最低繳費系數為1。則張某各項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元)=(8000×0.9+8000×1)÷2×30×1%=2280
(2)個人賬戶養老金(元)=50000÷195=256.41
(3)過渡性養老金(元)=20000÷120=166.67
基本養老金總額(元)=2280+256.41+166.67=27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