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衛生


來源:宿遷市醫療保障局
發布日期:2024-09-29


異地就醫住院未實現聯網結算的報銷材料明細
(1)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
(2)醫院收費票據(原件);
(3)住院費用清單(原件);
(4)診斷證明或出院小結。
備注:1、意外傷害就醫的應提供交通事故認定書、法院判決書、調解協議書等公檢法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無法提供的應先填寫個人承諾書;2、急診需提供急診診斷證明;3、外購藥品需提供外購發票、住院醫囑單或外購藥處方原件復印件及《住院期間外院檢查治療或定點藥店購藥清單》;4、本人銀行賬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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