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新生兒等特殊群體外,對未在居民醫保集中參保期參保或未連續參保的人設置參保后固定等待期3個月。
未連續參保的每多斷繳1年在3個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礎上再增加1個月的變動等待期。
版權所有:宿遷市人民政府?主辦單位:宿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蘇ICP備08010541號-1
蘇公網安備 32130202080018號 ?網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