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衛生


來源:宿遷市醫保局
發布日期:2024-11-13


我市參保職工憑定點醫療機構外配處方(含電子處方)、就醫憑證,在臨時開通門診統籌服務范圍的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所發生的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費用,納入普通門診統籌起付標準累計計算,超過起付標準的費用,支付比例為60%,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暫定為3000元。去年市區共有3家定點藥店,后有2家藥店因查到違規被取消資格,目前市區只有1家藥店可以進行門診統籌刷卡,即位于宿遷市中醫院對面的江蘇益豐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佳和恒山路店。具體也可咨詢宿遷市醫保熱線12393或宿遷市醫保局待遇科,電話:0527-8436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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