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服務(wù)


來源:宿遷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shè)局
發(fā)布日期:2025-03-04


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后三十日內(nèi),房屋租賃當事人應(yīng)當?shù)阶赓U房屋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shè)(房地產(chǎn))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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