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研究通過《關于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實施方案》,明確到2025年,成功創成省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初步構建。到2035年,系統完整的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全面建成。
一是構建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構建以西楚文化、酒文化、生態文化、運河文化、紅色文化為代表的宿遷特色的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開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創建工作。
二是推進歷史文化遺產的活化利用。加大國有文物保護單位開放力度,活化利用歷史建筑和工業遺產。推動淮海戲、柳琴戲和蘇北大鼓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
三是促進歷史文化保護與城鄉建設融合發展。實施城市生態修復和功能完善工程,加強整體特色風貌和重點地段建設管控。實施鄉村文化振興計劃,培育一批“民間藝術之鄉”、“文化村落”和“文化鄉鎮”。加快中運河宿遷段和古黃河兩大生態旅游廊道建設。
四是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建立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提前介入城鄉建設的工作機制,全面落實基本建設考古前置制度。推動歷史文化保護法制化,制定《宿遷市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和利用條例》《宿遷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宿遷大運河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等地方性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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