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行政爭議化解效率,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三效統一”,今年以來,泗陽縣積極采取“預防為先、排查在先、調解優先”的“三先并舉”策略,從源頭上化解行政爭議,為構建和諧社會、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一是預防為先,保障合法性審查全覆蓋。目前,全縣行政執法機關和13個鄉鎮、街道均已配備至少一名合法性審查專職人員和一名法律顧問協助負責合法性審核工作,通過建立健全合法性審查制度與專業人員力量配備,確保每一項行政行為都經得起法律檢驗。嚴格落實行政主體涉法事務合法性審核100%的要求,確保合法性審核工作在行政管理、行政決策、行政執法等環節中實現全覆蓋。應當經合法性審核但未按照規定履行審核程序引發行政爭議的,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二是排查在先,緊盯執法監督全流程。聚焦治安管理、交通安全、土地房屋征收、違法建筑處置、閑置土地處置、重大項目實施等行政管理領域和關鍵環節,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如征收安置補償、強制拆除等矛盾突出問題,定期開展執法監督檢查。通過行政機關自查、執法監督專項檢查以及群眾舉報等方式,確保監督不留死角、不走過場,保證行政爭議發現在前、化解在前。今年以來,開展行政機關自查2次,專項檢查2次,接收群眾監督舉報線索12條,通過行政機關自我糾錯,妥善化解爭議15起。
三是調解優先,打造爭議化解全鏈條。充分發揮調解在化解行政爭議和減少社會矛盾中的作用,成立全市首家縣級行政爭議化解中心,為群眾搭建便捷、高效的調解平臺。制定印發《關于泗陽縣行政爭議化解中心實體化運行的實施意見》,對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公共安全、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的依法可以調解的糾紛,以及涉及人數較多、影響較大、可能影響社會穩定且依法可以調解的行政爭議,與有關單位積極協調,依法主動進行調解,實現行政調解與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形成化解行政爭議的社會合力,促進行政爭議實質化解,助力法治政府建設,營造和諧、穩定、有序的社會環境。自中心成立以來,共接收委托調解案件16件,包含訴前調解、縣政府履職申請、行政復議案件等,成功化解9件,化解成功率達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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