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工信局、財政局,市各開發區、新區、園區經發局(招商與經發局)、財政局,市直各企業: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印發<宿遷市建設長三角先進制造業基地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的通知》(宿發〔2021〕9號)精神,為做好2022年度市級產業發展引導資金(產業集聚)(以下簡稱產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
2022年度產業發展引導資金主要支持“5321”工程項目,包括規模發展、技術改造、創新驅動、數字轉型、平臺支撐5個方面。其中,規模發展方面重點支持企業跨檔升級、高成長型企業、企業兼并重組3大類項目;技術改造方面重點支持企業技術改造、綠色化改造升級、智能化改造升級3大類項目;創新驅動方面重點支持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創新載體、新產品新技術創新、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4大類項目;數字轉型方面重點支持企業數字化改造提升、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企業上云、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工業互聯網標桿工廠、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二級節點建設6大類項目;平臺支撐方面重點支持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園區載體建設3大類項目。詳細內容見《2022年度市級產業發展引導資金(產業集聚)項目申報指南》(以下簡稱《項目申報指南》,見附件1)。
二、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單位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宿遷市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近三年無嚴重失信行為;
(三)《項目申報指南》要求的具體申報條件。
三、組織申報事項
(一)嚴格項目申報條件。項目申報單位須對照《項目申報指南》規定的項目類別進行申報,同一項目不得重復多頭申報,一經受理不再調整。申報項目的相關發票不得重復使用。已經獲得市級及以上財政專項資金扶持的項目,不得申報本專項資金扶持。
(二)屬地化申報項目。項目申報單位根據《項目申報指南》要求編制項目申請報告(附件2),將申請報告所有內容及附件材料裝訂成冊(1冊),報所在縣(區)工信部門。縣(區)工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初審后,聯合行文報送至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并附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3,同時報送電子檔)。匯總表須通過“財政專項資金云服務平臺”自動生成,下載后加蓋公章報送。書面申報材料必須以縣、區為單位統一匯總行文報送市工信局,越級報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三)同步開展線上申報。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統一在“財政專項資金云服務平臺”子平臺—“專項資金申報平臺”進行申報。線上申報內容與書面申報材料必須一致(申報材料認定以平臺為準)。免申報項目由各縣區工信部門統一在平臺填報并列入項目匯總表,未列入匯總表的項目不予獎勵。
(云服務平臺網址:http://fa.sqcz.suqian.gov.cn/;申報用戶須進行平臺注冊;用戶可加入QQ群:327223476咨詢平臺操作事宜);平臺技術咨詢電話:0571-88231961、88231952。
(四)申報受理時間。項目受理截止日期為2023年1月8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申報截止日期后一周內對申報項目進行公示。相關附件下載網址為:http://gxj.suqian.gov.cn/。
四、項目申報材料要求
項目申報單位根據要求編制項目申請報告(附件2),并按下列順序裝訂成冊:
1、目錄(帶頁碼);
2、市級產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附件4);
3、項目申報書及其他證明材料,按《項目申報指南》要求順序裝訂。
五、具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項目組織。各縣(區)工信、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文件及《項目申報指南》要求,科學公正地組織開展本地區項目申報工作,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項目,確保申報資料符合申報要求。
(二)明確審核責任。各縣(區)工信部門要嚴格落實《宿遷市市級產業發展引導資金(產業集聚)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切實履行審核推薦責任,嚴禁審核流于形式、走過場。
(三)嚴禁弄虛作假。申報主體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項目申報材料經審核如發現有假項目、假發票、假審計報告、聯合社會中介機構包裝項目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票否決,3年內不得申報產業發展引導資金、不向上推薦項目。同時按照《宿遷市在財政資金使用領域應用信用信息和信用產品管理辦法》(宿財規〔2017〕1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由市工信、財政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記錄企業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類違反信用承諾信息,共享至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供相關部門在招投標、申報財政資金等領域查詢使用。
(四)加強績效評價。項目資金撥付后,各縣區財政部門、工信部門按照績效評價管理要求,對產業發展引導資金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對本地區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
聯系人:
市工信局 詳見《項目申報指南》
市財政局 工貿發展處 84363093
附件:
1.2022年度市級產業發展引導資金(產業集聚)項目申報指南
2.2022年度市級產業發展引導資金(產業集聚)項目申請報告
3.2022年度市級產業發展引導資金(產業集聚)項目匯總表
4.2022年度市級產業發展引導資金(產業集聚)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
宿遷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宿遷市財政局
2022年11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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