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稅務依法全額代收工會經費工作,全市及時足額返還基層工會留用部分經費不低于1500萬元,做實基層工會經費賬戶。加大工會集體福利發放管理相關政策規定的宣傳力度,梳理發布有關文件上允許發放的項目清單,規范正常福利發放,引導廣大基層工會積極規范用好用足各項工會集體福利政策。(責任單位:市總工會,完成時限: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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