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對接監護人和各相關學校,對照軍人、高層次人才、企業高管認定條件,嚴格按照優撫政策保障其子女入學,并做好相關政策解釋說明。增強服務意識,精準核驗務工和外來經商人員居住證、社保或營業執照等信息,按照“流入地為主、公辦(普惠)為主”和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學位,確保所有外來人員子女均可及時方便入學。(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委人才辦,各縣(區)、市各功能區,完成時限: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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