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目標化管理、項目化推進”的思路,編排并實施年度城市公共空間治理項目不低于100個,重點圍繞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業街區、市場商城、城市出入口、公園廣場、居住小區、單位庭院、地下空間等“九大單元”,推進空間功能優化、市容環境提質、基礎設施更新、城市秩序規范、便民服務升級、長效機制完善等“六大行動”,努力讓城市美得有形態、有韻味、有溫度、有質感,將治理成果有效轉化為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通管辦、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各縣(區)、市各功能區,完成時限: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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