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宿遷市郵政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
索引號 | 053533505/2018-00025 | 分類 | 信息公開年報 ??郵政 ?? 其他 |
發布機構 | 宿遷郵政管理局 | 發文日期 | |
文號 | 關鍵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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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 |
宿遷市郵政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現向社會公布本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年報所統計數據時限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報告通過“網上宿遷”和宿遷市郵政管理局官網平臺公布。如對報告有疑議,請與宿遷市郵政管理局辦公室聯系(地址:宿遷市宿城區洪澤湖路1350號;電話:0527-84355501郵編:223800;傳真:0527-84355502)。
一、概述
2017年,宿遷市郵政管理局深入貫徹國家、省、市關于政務公開的系列文件精神,按照“公開是常態、不公開是例外”的原則,細化工作任務,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完善信息發布機制,加強輿論監督回應,不斷增強公開實效,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更好地發揮政府信息公開對依法治郵的促進作用。
(一)組織領導情況。我局領導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把政務公開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通過召開專題會議,對做好政務公開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明確一位分管領導、一個責任處室和一名聯絡員具體抓好政務公開工作,確保政務公開工作高標準、高質量落實到位。同時規定每半年召開一次政務公開專題推進會,堅持做到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步進行,同時落實,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二)執法信息公開情況。2017年,我局結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圍繞國務院關于簡政放權的決策部署,及時更新行政審批項目信息。持續推進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郵政普遍服務營業場所管理等行政許可的信息公開,加強依據、條件、程序、數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錄以及辦理情況的信息公開工作。貫徹落實省郵政管理局《郵政行政執法信息公開規定》,深入推進執法信息公開,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信息公示力度,強化郵政事中事后監管。
(三)制度建設情況。為有效合理做好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我局積極制定2017年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思路和方案并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完善了《宿遷市郵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宿遷市郵政管理局輿情回應機制》、《宿遷市郵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制度》等制度,進一步規范了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為信息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2017年,我局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和門戶網站共公開發布信息232條。通過市政府門戶《網上宿遷》主動公開101條。
2017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四、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7年,我局沒有因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或減免費用情況。
五、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7年,我局沒有因信息公開而被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六、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情況
2017年,我局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議2件,其中主辦件0件,會辦件2件;收到市政協委員提案3件,其中主辦件0件,會辦件3件。按時辦結率、滿意率均達100%。
七、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對照中央、省、市政府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提升政府公信力的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信息質量和信息公開的規范化水平還需進一步提升,向社會公眾提供服務的能力還有待進一步加強。下一步工作考慮:
(一)扎實做好主動公開
一是繼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不斷擴大公開范圍,細化公開內容,提高公開信息的質量、數量,為群眾在了解政策、法律法規、監督工作方面創造條件。二是進一步加強對涉及郵政行業、社會關注度高的政策性信息和相關重要信息的解讀。切實做好社會關切事項回應,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研判、處置和回應機制,密切關注梳理涉及我局重要工作部署、關系郵政業發展的重要政務輿情,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推動郵政行業信息公開。
(二)持續推進公眾服務
一是做好與信息公開有關的投訴舉報、案件處理工作。二是優化完善信息公開平臺,推進信息公開工作規范化、信息化水平。三是完善依申請公開,進一步規范受理、審查、處理、答復以及保存備查等各個環節流程,嚴格按照時限要求辦理,依法依規滿足人民群眾的政府信息公開需求。
(三)繼續加強教育培訓
建立經常性教育培訓機制,進一步加強對局機關各處室的信息公開培訓,使全局公務員充分認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新情況和新特點,全面理解和準確把握《條例》的規定和要求,增強政府信息公開的法律意識,進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附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附件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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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單位(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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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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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232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0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條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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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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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232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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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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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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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1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1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1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1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1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1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 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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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務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1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三)從事政務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2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1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1 |
(四)政務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九、政務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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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開政務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2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0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