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長護險是指為長期失能人員的基本生活照料和與之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提供服務或資金保障的社會保險制度。2023年7月15日,市政府出臺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根據文件要求,為明確我市長護險服務項目和待遇標準特制定本文件。
二、政策依據
《市政府關于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宿政規發〔2023〕6號)《宿遷市長期護理保險實施細則》(宿醫保規發〔2023〕1號)等文件。
三、主要內容
《待遇標準》由三個主要部分組成,即服務項目、待遇標準、動態調整。主要內容包括:
第一部分,服務項目。
(一)我市長護險參保人員,符合享受長護險待遇條件的,可根據《宿遷市長期護理保險實施細則》有關規定按需選擇服務方式。
(二)服務項目共三大類28項,其中基本生活照料服務14項、護理床位服務6項、醫療床位服務8項。具體護理服務項目與標準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