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商務局、發展改革局、財政局,市各功能區經發局、財政局:
根據《省發展改革委 省財政廳關于2025年加力擴圍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通知》(蘇發改資環發〔2025〕59號)和《省商務廳 省發展改革委 省財政廳關于2025年家裝家居換新補貼活動的通知》(蘇商運〔2025〕18號)要求,為有力有序推進全市家裝家居換新補貼工作,持續釋放家裝家居消費潛力,現就2025年全市家裝家居換新補貼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時間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按照“總量控制、用完即止”的原則,滿足補貼資金池使用完畢或到達活動截止時間兩個條件之一即結束活動。
二、補貼對象
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消費者。
三、補貼范圍
(1)智能家居類:智能門鎖、智能床(含智能床墊)、智能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發)、智能開關(含智能插座)、智能音響(箱);(2)常用家居類:家具(含床、床架、床墊、沙發、茶幾、桌子、椅子、柜類、全屋定制類)、燈具、衛浴潔具;(3)家紡類:家居布藝、床上用品、廚房用品、衛浴用品和窗簾遮陽等。補貼范圍后續如有調整將及時公布。
四、補貼標準
支持智能化、綠色化家裝家居產品消費,對個人消費者購買衛生潔具、家具和家居照明、智能家居等產品的,補貼標準為最終銷售價格的15%,對購買1級能效或水效標準產品的為最終銷售價格的20%,每人補貼金額不超過1萬元。補貼標準如有變化,后續按國家政策要求進行調整。
五、補貼方式
(一)活動結算服務平臺開通之日至活動結束
在活動結算服務平臺開通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補貼資金使用完畢日),采取消費者支付立減方式,即個人消費者在參與活動的銷售商家購買補貼范圍內的產品,按照規定在活動結算服務平臺專屬頁面完成報名,錄入相關信息,通過活動結算服務平臺支付貨款時直接抵扣(“即買即享”),消費者僅需支付最終成交價格扣除補貼后的應付金額。
流程如下:
1. 參與活動準備。消費者下載并安裝“建行生活”APP,輸入手機驗證碼、設置密碼完成注冊,在“建行生活”APP完成實名認證核實身份信息并開通建行龍支付錢包。
2. 申領補貼資格。消費者通過“建行生活”APP進入“宿遷市家裝家居換新補貼活動”專區。首次參與活動的消費者需先完成實名認證,自動領取3大類家裝商品補貼資格后,可在參與活動銷售商家選購家裝家居產品。
3. 享受立減補貼。消費者在參與活動的銷售商家購買補貼范圍內的產品,同時提供個人身份證信息,銷售人員確認補貼資格后進行預下單,消費者在“建行生活”APP活動主頁面“我的訂單”中查看待支付訂單并完成支付,并開具個人普通發票。
4. 收貨地址。參與家裝家居換新補貼活動的收貨地址限定在江蘇省內。定制類家具收貨時間最遲為活動結束次日起31天內,其他商品收貨時間最遲為活動結束次日起10天內。
5. 退貨退款。消費者如需退貨,參與活動商家銷售人員核實商品退貨情況后,為消費者申請退款。
其他線上銷售平臺補貼流程待正式開通后以具體發布為準。
(二)1月1日至活動結算服務平臺開通之日前
消費者自2025年1月1日至活動結算服務平臺開通之日前,在我市參與活動的銷售商家購買補貼范圍內家裝家居產品的,因已完成支付,無法通過支付立減的形式享受補貼,采取事后申報的形式參與活動,消費者需聯系原銷售商家,由商家在活動結算服務平臺相關端口提交申報信息,審核通過后按照活動標準,以現金形式補貼給消費者。
需要上傳的材料:
1. 申請人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及照片;
2. 申請人本人擁有的可正常接收電話、短信的手機號碼;
3. 1月1日至服務結算平臺開通之日前在活動商家開具的個人普通發票原件照片(須為本人首次開具,對重開、偽造的發票,不予認定補貼資格),并填寫對應交易金額;
4. 申報發票對應的商品明細(發票信息、訂單明細等)、支付憑證(POS小票、電子支付賬單等);
5. 申請人本人名下的銀行借記卡(接收補貼資金發放)及銀行卡預留手機號。
上述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須與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對申報材料不齊全、申報材料不清晰的,將退回申請人限期修改,逾期作廢。
六、清算流程
(一)審核撥付。由參與活動的銷售商家先行墊付補貼資金。結算服務平臺按批次向市商務局提供申請審核信息,按照程序通過結算服務平臺分批次向商家預兌付補貼資金(商家對公賬戶),活動結束后,按照最終審核結果與商家進行補貼資金清算。
(二)退款規則。如需退貨,須在活動結束次日起31天內完成,退還消費者的款項不包含補貼資金,實付資金通過原支付渠道退還。如消費者同時購買了若干件活動商品,則按退貨商品價格比例分別計算單件商品享受的補貼金額。如退貨發生在財政補貼資金撥付以后,由參與活動商家及時將與退貨相關的補貼資金退還國庫。
(三)監督管理。消費者和銷售商家應按照誠信原則參與活動,嚴禁提供虛假信息或設置虛假交易騙取補貼資金,不得利用補貼政策倒買倒賣補貼產品。如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將取消活動資格,責令退還補貼資金,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因參與活動的銷售商家原因造成的各類損失由商家承擔。
七、服務平臺
本次活動通過公開遴選方式,確定中國建設銀行宿遷分行“建行生活”APP為活動結算服務平臺。平臺負責提供成熟的系統保障技術,具備較強的技術保障能力、較強的運營服務能力、較強的風險管控能力,準確獲取商家銷售數據、補貼支付數據,有效防范騙取、套取政府補貼等違規違法行為,保障系統交易順暢、及時提供真實完整后臺數據等。
八、參與商家
有意向參加本次活動的商家,按要求向各縣區(功能區)商務部門申報,各縣區(功能區)商務部門審核通過后,向市商務局報送名單,市商務局將符合條件的銷售商家納入活動,由服務平臺負責與商家具體對接,具備條件后上架銷售。參與活動的銷售商家名單動態調整,并及時向社會公開。
參與活動的銷售商家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 自愿報名參與活動,按要求如實提供相關信息,應當是經登記注冊且能夠為消費者出具普通發票,銷售產品為符合補貼范圍要求的產品。銷售商家可開設線上線下專區,便利群眾購置。
2. 參與活動的銷售商家具備墊付補貼資金的能力,并同意在按程序經審核審計后據實撥付墊付的補貼資金。
3. 參與活動的銷售商家同意與確定的服務平臺簽訂協議,對接完成信息上傳、交易收單和支付準備工作,能夠實現支付時直接扣減補貼金額并在支付結果及記錄中顯示。
4. 參與活動銷售商家通過結算服務平臺上傳在本銷售門店購買補貼范圍內產品的消費者身份證件、銷售發票、銷售商品明細、支付憑證(POS小票、電子支付賬單等)等資料。
5. 參與活動的銷售商家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未發生過有較大影響的安全責任事故。
6. 參與活動的銷售商家對家裝家居產品標準和質量等信息真實性負主體責任,全程接受監管、檢查和審計。
7. 參與活動的消費者購買補貼范圍內的產品并獲取發票。發票和小票上應注明“家裝家居換新補貼”字樣,用于配合相關審計部門進行審計時調用。發票價格合計金額應為“消費者個人實際支付金額+政府補貼金額”。
8. 消費者購買商品收貨地址限定在江蘇省內。銷售商家需按照要求將收貨地址等相關信息上傳至系統。
9. 參與活動的銷售商家應建立銷售明細臺賬(包括:銷售日期、商品品名、商品編碼、銷售單價和總價、補貼金額、消費者姓名、電話、收貨地址、送貨信息等),準備好商品前三個月銷售發票、專項活動銷售發票、送貨單、簽收單等佐證材料,以備審計抽查。
10. 建立商家“能進能出”管理機制,對活動過程中發現違法違規、違反活動規則的商家,采取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取消參與資格,追回已享受所有補貼款,實現正向激勵和反向約束。
11. 除已經停止參與活動資格的經營主體,以及暫停活動資格且未完成整改的經營主體之外,其余2024年所有參與經營主體(且符合補貼范圍的產品品類)均可自愿申請,作出承諾,自動延續,報備后直接參加,不再審核相關資格。
九、職責分工
(一)市商務局負責征集參與活動的銷售商家,組織對銷售商家提供材料進行審核,配合市財政局做好資金撥付工作;聯合有關部門對補貼資金進行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對提供虛假信息,惡意申請、騙取補貼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二)市發改委會同市財政局負責對上相關項目爭取工作。
(三)市財政局負責統籌補貼資金,審核補貼資金支出方案并撥付資金。配合市商務局做好資金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
(四)各縣區商務局、發展改革局和財政局每周調度實物工作量和資金使用情況,總結經驗成效,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困難。
各縣(區)商務部門負責統籌推進落實本轄區內家裝家居換新補貼政策實施有關工作,做好參與活動銷售商家遴選及補貼活動監督管理,規范企業行為,保障資金安全。加強活動相關的政策咨詢及投訴處理等工作。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細化解讀政策內涵和操作方式,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宿遷市商務局 宿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宿遷市財政局
2025年1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