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宿遷市深入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 | ||
索引號 | 000000001/2023-00574 | 分類 | 政策文件及解讀 ??信用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宿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
文號 | 宿政辦發〔2023〕43號 | 關鍵詞 | |
文件下載 | 宿政辦發〔2023〕43號《宿遷市深入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doc | ||
時效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宿遷市深入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開發區、新區、園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宿遷市深入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已經市政府六屆二十九次常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宿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宿遷市深入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
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是助力鄉村振興、創新基層治理方式、促進富民增收的重要一環,是服務“三農”的“壓艙石”。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有關部署,充分發揮信用在農村地區普惠金融和基層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助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在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方面走在前、做示范,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工作目標
以系統建設和信息記錄共享為基礎,以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為重點,強化各類涉農主體誠信自律,促進鄉村治理科學有效,至2025年底,基本建成與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的信用體系,農村信用制度體系基本建立,農村社會誠信氛圍顯著改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水平顯著提升。
——編制一個涉農信用信息歸集目錄。全面梳理編制涉農信用信息數據目錄,明確數源部門、歸集周期和數據標準,實行目錄統一管理、動態更新,2023年底前,完成全市統一的涉農信用信息歸集基礎目錄編制工作。
——建成一個農村信用管理系統。2023年底前,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管理子平臺完成開發并投入使用;2024年上半年,涉農主體信用檔案覆蓋率達100%,多元化和常態化的涉農信用信息采集機制高效運作。
——形成一套涉農信用評價與激勵體系。結合各領域現有的積分制度,針對不同類型的涉農主體及其屬性特點,科學規范制定信用積分評價模型以及政策激勵、物質獎勵、精神激勵相結合的守信激勵服務體系。
——打造一批信用富民樣板示范。至2023年底,全市涉農類信用貸款占比達30%;到2025年底,全市農戶信用貸款占比達到30%。至2024年底,在農業發展、農村信貸、農村旅游、基層治理以及農村文化等領域形成一批信用應用場景和案例。至2025年底,涉農主體信用信息在金融信貸、基層治理等應用場景實現充分應用。
二、重點任務
(一)高標準推進涉農主體信用信息共享
1. 加快建設農村信用體系平臺。依托數字信用賦能平臺,開發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管理子平臺,搭建涉農主體信用主題庫和標簽庫,通過物理歸集、系統接口調用、數據核驗等多種方式,加強與市一體化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的共享對接,充分發揮其核心樞紐作用,2023年底前實現與農業農村大數據系統、網格化社會治理智能應用系統、農村經濟主體綜合信息管理系統等信息共享。深化省市一體化公共信用信息資源管控平臺應用,全面提升市縣(區)公共信用信息歸集、處理、共享、應用的支撐能力,逐步將鄉鎮(街道)納入系統使用范圍。[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信用辦)、市大數據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委政法委、人行宿遷市分行,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區管委會]
2. 加強涉農主體信用信息歸集。加強農業農村重點產業企業、家庭農場、縣級以上合作社示范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戶的基礎信息、監管信息、土地信息、示范信息、志愿服務、農業保險、農資、財政補助等相關數據歸集,2023年底完成全市統一的涉農信用信息基礎目錄編制工作。依托基層網格員和信貸員體系,通過自主填報、數據核查、抽樣比對等方式,逐步提高數據采集質效,實現各類涉農主體信用信息全面歸集。[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信用辦)、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金融監管總局宿遷監管分局、人行宿遷市分行,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區管委會]
3. 加大涉農主體信用信息共享。支持商業銀行通過聯合建模、隱私計算等方式查詢應用涉農主體信用信息,更好服務涉農類信用產品研發、信用評估和風險管理。依法依規逐步向金融機構開放涉農主體信用信息。支持金融機構在運用征信服務的基礎上,發揮好農業經營主體信貸直通車數據共享作用,用好綜合金融服務平臺、融資信用服務中臺,構建信用評價與授信審批聯動機制。加強涉農主體信用信息保護力度,杜絕信息泄露,確保信息安全。[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信用辦)、人行宿遷市分行、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二)高品質打造信用富農樣板
4. 改善農村融資信用服務。持續開展“三信”創建,鼓勵金融機構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合作,開展整村授信、整村擔保,至2023年底,整村授信率達95%,2024年底實現全覆蓋。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三農領域融資擔保支持力度,擔保費率不超過1%。精準落實幫促政策,保持脫貧人口小額信貸投放量和惠及面持續穩定。推廣農業設施抵押貸款新方式,完善“一次授信、隨借隨還、循環使用”的信貸模式。探索建立農戶信用貸款風險補償機制,支持金融機構擴大農戶信用貸款用信面。推動財政類存款向涉農信用貸款投放比例較高的金融機構傾斜,提升金融機構信用貸款投放的積極性。發揮支農支小再貸款引導作用,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開發涉農信用類信貸產品,助推涉農信用貸款增量擴面。(責任單位:人行宿遷市分行、金融監管總局宿遷監管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區管委會)
5. 推動信用賦能黃河故道生態富民廊道建設。聚焦誠信品牌產品支持激勵,支持誠信度高、產品質量好的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發展,優先納入龍頭企業、示范基地、示范農場。在廊道沿線全域景觀帶探索“信用+農旅融合”模式,推廣信易游、信易租、信易農等信用應用場景,2023年底前,完成信易+場景載體平臺研發;至2024年底,各沿線縣區至少配套3類以上應用場景。聚焦重點產業集群和產業鏈,鼓勵開發專屬金融產品支持廊道沿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村新產業新業態,增加首貸、信用貸。[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委(信用辦)、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人行宿遷市分行、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泗陽縣、宿城區人民政府,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湖濱新區、市洋河新區管委會]
6. 助力農業特色產業振興和富民增收。積極將信用手段融入農業農村重大支持事項清單落實之中,支撐“河蟹”“工廠化食用菌”“花木”等特色集群發展,為信用良好的產業主體提供優惠和便利,力爭至2025年底,集群綜合產值突破500億。引導金融機構根據涉農主體信用狀況實行差別化信貸政策,對農業龍頭企業、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現代化示范區(先行區)等單列信貸計劃。優先為守信主體提供創新創業和技術培訓等公共服務,將信用元素嵌入鄉土人才培育、農村創新創業、農民穩崗就業、農產品購銷應用之中。(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人行宿遷市分行、金融監管總局宿遷監管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供銷總社,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區管委會)
(三)高效能激發“信用+基層治理”新活力
7. 探索信用+鄉村治理積分制管理。健全鄉村誠信檔案建設,將積極參與志愿服務活動、慈善捐贈等受表彰行為納入信用記錄。結合村規民約、公序良俗,將誠信建設細化量化為積分項目,融入鄉村治理積分制工作,對愛黨愛國、遵紀守法、鄉村建設、人居環境整治、家庭美德、公益美德、移風易俗、興業致富等內容實施積分管理,2023年底前完成信用積分整合;2024年底前,積分制管理實現在350個以上村居(社區)應用;2025年底,實現村居(社區)覆蓋率達30%以上。探索建立家庭版信用積分評價體系,加強評價結果應用,推動有關信用激勵政策實現家庭成員間共享。[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團市委、市文明辦、市發展改革委(信用辦),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區管委會]
8. 全方位凈化基層社會信用環境。加大農資領域違法失信行為整治,依法嚴厲懲治制售假化肥、假農(獸)藥、假苗木、假種子以及發布虛假違法農資廣告和不實報道、串通漲價、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違法犯罪行為。保持對農村非法集資的高度預警,加大對農村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的打擊力度。加強農村領域社會救助信用管理,引導社會救助對象誠信申報。(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市民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區管委會)
9. 加強鄉村誠信文化建設。開展誠信進萬家活動,推進誠信鄉鎮(街道)、村居(社區)建設,選樹一批基層誠信模范典型。借助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等陣地載體,廣泛普及誠信文化。結合文化惠民活動,積極開展誠信文化下基層活動,挖掘鄉土誠信文化底蘊,倡導文明誠信鄉風,至2025年底,開展各類誠信文化惠民活動不少于50場次,推動群眾對誠信建設的滿意度常態保持在90%以上。[責任單位:市文明辦、市發展改革委(信用辦)、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區管委會]
(四)高水平提升農業領域信用監管
10. 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完善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信用檔案,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推動信用承諾、信用評價、分類監管等制度落實。創新信用場景應用,探索“信用+合格證”“信用+產品認證”“信用+保險信貸”等模式。全面推行食用農產品達標合格證制度,推動生產者自我質量控制、自我開具和自我承諾,落實生產者主體責任,建立以合格證為載體的農產品生產者信用承諾機制。建立信用與農產品認證、獎勵、品牌、項目等掛鉤機制,逐步將查驗信用報告作為龍頭企業、示范家庭農場、示范合作社認定認證以及農產品評選鑒優的參考依據,2024年底前全面實施信用審查。(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11. 推進農資領域信用分級分類監管。依托數字信用賦能平臺,搭建農業農村系統信用監管服務子平臺,對種子、農藥、肥料等農資領域生產經營主體實施信用評價,2023年底前,農資領域生產經營主體建檔率和評價率均達100%。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日常監管中全面應用信用評價結果,對信用較好、風險較低的市場主體,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減少對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對信用風險一般的市場主體,按常規比例和頻次抽查;對違法失信、風險較高的市場主體,適當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依法依規實行嚴管和懲戒。積極探索信用評價結果的綜合運用,在辦理相關業務時,注重參考企業信用評價等級。[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委(信用辦)]
12. 推進糧食企業信用監管。用好江蘇省糧食企業信用信息管理平臺,完善糧食企業信用檔案,加強企業基本信息、履約踐諾信息、信用評價結果信息、行政處罰、行政監督檢查、行政獎勵等行政管理信息歸集、公示和共享。落實糧食企業信用承諾和信用獎懲等事項清單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失信行為的認定、發布、懲戒和修復工作。常態化推進糧食企業信用評價及分類監管工作,加大守信主體培育力度。[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五)高質量加強基層政務誠信建設
13. 暢通基層信用信息共享應用渠道。依據鄉鎮(街道)審批服務和執法職責權限,加強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監督檢查等信用信息歸集,依法擴大信用信息歸集范圍,完善信用信息歸集目錄,2023年底前實現基層信用信息“應歸盡歸”。強化基層信用服務能力,推動信用查詢、信用修復等服務進駐基層便民服務中心,2023年底前實現馬廠鎮、賢官鎮、高墟鎮、王集鎮、新袁鎮、雙溝鎮、界集鎮、來龍鎮、龍河鎮9個重點鎮全覆蓋;2024年底前實現所有鄉鎮全覆蓋。[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信用辦)、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區管委會]
14. 構建基層政務失信治理長效機制。加強政府采購、招標投標、招商引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產業扶持、政府投資等領域違約失信信息源頭獲取和認定,依法歸集基層政府與民營企業簽訂的各類協議、合同中的違約毀約信息,著力解決朝令夕改、新官不理舊賬、損害市場公平交易、危害企業利益等政務失信行為。健全對政府基層單位投訴舉報反饋機制,定期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拖欠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賬款等問題開展集中核查,加大督辦整改力度,保持“動態清零”。[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信用辦)、市財政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商務局、市法院、市委編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區管委會]
15. 完善鄉鎮和街道守信踐諾機制。建立健全鄉鎮和街道公開承諾制度,在政務、財政、就業、物業、就學、公共衛生、衛生健康、養老、助殘、醫保、住房、出行、停車、防火防盜、擁軍優屬、便民服務等公共服務領域,主動向社會作出服務內容、服務質量和服務期限等承諾,接受社會監督,促進各項公共服務和優惠政策有效落實到社會公眾。建立常態化歸集機制,將履諾和踐諾信息納入鄉鎮和街道誠信檔案,2023年底前,實現重點領域全覆蓋;2024年底前,實現鄉鎮和街道全覆蓋。(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區管委會)
16. 開展基層信用試點建設。全面推進省級創新信用管理與服務試點縣區創建,將信用體系建設向村居、社區推進,完善跟蹤督導和評估考評機制,探索形成一批創新實踐案例。支持沭陽縣開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試點。積極開展基層政務誠信創新案例征集活動,挖掘政務誠信建設亮點,大力弘揚誠信文化。持續推進普惠金融信用縣(區)創建。把政務誠信建設的要求融入文明村鎮創建內容,加大測評權重。[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信用辦)、市文明辦、人行宿遷市分行、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區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力度。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領導下,建立市發展改革委(信用辦)和人行宿遷市分行牽頭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協調機制,負責具體推進工作。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對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將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作為賦能鄉村振興的重要抓手,加強對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營造良好氛圍,切實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強化責任分工落實。各地各部門要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嚴格按照年度工作清單的具體任務、具體措施和序時進度要求,制定本地區、本部門落實重點任務的工作計劃,有力有序推進落實。市發展改革委(信用辦)將定期組織召開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交流研討和現場推進會,研究解決難點問題,及時謀劃新思路新舉措。
(三)健全責任考評機制。建立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督查考核機制,納入年度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考核以及各相關部門行業年度考評工作中。加強涉農主體信用信息歸集、涉農類信用貸款占比、涉農信用信息應用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及協調解決情況的督查通報,對工作不力、進度滯后的單位和責任人,督促限期整改并追究相關責任,扎實推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取得預期成效。
附件:2023年度宿遷市深入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重點任務清單
附件
2023年度宿遷市深入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重點任務清單
序號 |
重點任務 |
責任單位 |
1 |
依托數字信用賦能平臺,開發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管理子平臺,搭建涉農主體信用主題庫和標簽庫。2023年底前完成平臺建設。 |
市發展改革委(信用辦) |
2 |
通過物理歸集、系統接口調用、數據核驗等多種方式,加強數字信用賦能平臺與市一體化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的共享對接,充分發揮其核心樞紐作用,2023年底前實現與農業農村大數據系統、網格化社會治理智能應用系統、農村經濟主體綜合信息管理系統等信息共享。 |
市發展改革委(信用辦)、市大數據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人行宿遷市分行、市委政法委 |
3 |
重點加強農業農村重點產業企業、家庭農場、縣級以上合作社示范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戶的基礎信息、監管信息、土地信息、示范信息、志愿服務、農業保險、農資、財政補助等相關數據歸集,2023年底完成全市統一的涉農信用信息基礎目錄編制工作。 |
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金融監管總局宿遷監管分局、市發展改革委(信用辦),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區管委會 |
4 |
支持商業銀行通過聯合建模、隱私計算等方式查詢應用涉農主體信用信息,更好服務涉農類信用產品研發、信用評估和風險管理。依法依規逐步向金融機構開放涉農主體信用信息。 |
人行宿遷市分行、市發展改革委(信用辦) |
5 |
支持金融機構在運用征信服務的基礎上,發揮好農業經營主體信貸直通車數據共享作用,用好綜合金融服務平臺、融資信用服務中臺,構建信用評價與授信審批聯動機制。 |
人行宿遷市分行、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信用辦) |
6 |
持續開展“三信”創建,鼓勵金融機構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合作,開展整村授信、整村擔保,至2023年底,整村授信率達95%。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三農領域融資擔保支持力度,擔保費率不超過1%。 |
人行宿遷市分行、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區管委會 |
7 |
精準落實幫促政策,保持脫貧人口小額信貸投放量和惠及面持續穩定。 |
市農業農村局、人行宿遷市分行,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區管委會 |
8 |
推廣農業設施抵押貸款新方式,完善“一次授信、隨借隨還、循環使用”的信貸模式。 |
|
9 |
探索建立農戶信用貸款風險補償機制,支持金融機構擴大農戶信用貸款用信面。 |
市財政局、人行宿遷市分行,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區管委會 |
10 |
推動財政類存款向涉農信用貸款投放比例較高的金融機構傾斜,提升金融機構信用貸款投放的積極性。 |
人行宿遷市分行,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區管委會 |
11 |
發揮支農支小再貸款引導作用,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開發涉農信用類信貸產品,助推涉農信用貸款增量擴面。 |
人行宿遷市分行、金融監管總局宿遷監管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區管委會 |
12 |
聚焦誠信品牌產品支持激勵,支持誠信度高、產品質量好的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發展,優先納入龍頭企業、示范基地、示范農場。 |
市農業農村局 |
13 |
在廊道沿線全域景觀帶探索“信用+農旅融合”模式,推廣信易游、信易租、信易農等信用應用場景,2023年底前,完成信易+場景載體平臺研發。 |
市發展改革委(信用辦)、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泗陽縣、宿城區人民政府,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湖濱新區、市洋河新區管委會 |
14 |
聚焦重點產業集群和產業鏈,鼓勵開發專屬金融產品支持廊道沿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村新產業新業態,增加首貸、信用貸。 |
人行宿遷市分行、金融監管總局宿遷監管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
15 |
優先為守信主體提供創新創業和技術培訓等公共服務,將信用元素嵌入鄉土人才培育、農村創新創業、農民穩崗就業、農產品購銷應用之中。 |
市農業農村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供銷社,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區管委會 |
16 |
積極將信用手段融入農業農村重大支持事項清單落實之中,支撐“河蟹”“工廠化食用菌”“花木”等特色集群發展,為信用良好的產業主體提供優惠和便利。 |
市農業農村局 |
17 |
引導金融機構根據涉農主體信用狀況實行差別化信貸政策,對農業龍頭企業、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現代化示范區(先行區)等單列信貸計劃。 |
人行宿遷市分行、金融監管總局宿遷監管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
18 |
健全鄉村誠信檔案建設,將積極參與志愿服務活動、慈善捐贈等受表彰行為納入信用記錄。 |
團市委、市民政局、市文明辦、市發展改革委(信用辦),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區管委會 |
19 |
結合村規民約、公序良俗,將誠信建設細化量化為積分項目,融入鄉村治理積分制工作,對愛黨愛國、遵紀守法、鄉村建設、人居環境整治、家庭美德、公益美德、移風易俗、興業致富等內容實施積分管理,2023年底前完成信用積分整合。 |
市農業農村局、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文明辦、市發展改革委(信用辦) |
20 |
加大農資領域違法失信行為整治,依法嚴厲懲治制售假化肥、假農(獸)藥、假苗木、假種子以及發布虛假違法農資廣告和不實報道、串通漲價、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違法犯罪行為。 |
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區管委會 |
21 |
保持對農村非法集資的高度預警,加大對農村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的打擊力度。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 |
22 |
加強農村領域社會救助信用管理,引導社會救助對象誠信申報。 |
市民政局 |
23 |
開展誠信進萬家活動,推進誠信鄉鎮(街道)、村居(社區)建設,選樹一批基層誠信模范典型。 |
市發展改革委(信用辦)、市文明辦,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區管委會 |
24 |
借助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等陣地載體,廣泛普及誠信文化。結合文化惠民活動,積極開展誠信文化下基層活動,挖掘鄉土誠信文化底蘊,倡導文明誠信鄉風,至2023年底,開展各類誠信文化惠民活動不少于10場次。 |
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區管委會 |
25 |
完善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信用檔案,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推動信用承諾、信用評價、分類監管等制度落實。 |
市農業農村局 |
26 |
創新信用場景應用,探索“信用+合格證”“信用+產品認證”“信用+保險信貸”等模式。全面推行食用農產品達標合格證制度,推動生產者自我質量控制、自我開具和自我承諾,落實生產者主體責任,建立以合格證為載體的農產品生產者信用承諾機制。 |
|
27 |
建立信用與農產品認證、獎勵、品牌、項目等掛鉤機制,逐步將查驗信用報告作為龍頭企業、示范家庭農場、示范合作社認定認證以及農產品評選鑒優的參考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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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依托數字信用賦能平臺,搭建農業農村系統信用監管服務子平臺,對種子、農藥、肥料等農資領域生產經營主體實施信用等級評價,至2023年底前,農資領域生產經營主體建檔率和評價率均達100%。 |
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委(信用辦) |
29 |
用好江蘇省糧食企業信用信息管理平臺,完善糧食企業信用檔案,加強企業基本信息、履約踐諾信息、信用評價結果信息、行政處罰、行政監督檢查、行政獎勵等行政管理信息歸集、公示和共享。 |
市發展改革委(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
30 |
依據鄉鎮(街道)審批服務和執法職責權限,加強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監督檢查等信用信息歸集,依法擴大信用信息歸集范圍,完善信用信息歸集目錄,2023年底前實現基層信用信息“應歸盡歸”。 |
市發展改革委(信用辦)、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區管委會 |
31 |
強化基層信用服務能力,推動信用查詢、信用修復等服務進駐基層便民服務中心,2023年底前實現馬廠鎮、賢官鎮、高墟鎮、王集鎮、新袁鎮、雙溝鎮、界集鎮、來龍鎮、龍河鎮等9個重點鎮全覆蓋。 |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區管委會 |
32 |
加強政府采購、招標投標、招商引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產業扶持、政府投資等領域違約失信信息源頭獲取和認定,依法歸集基層政府與民營企業簽訂的各類協議、合同中的違約毀約信息,著力解決朝令夕改、新官不理舊賬、損害市場公平交易、危害企業利益等政務失信行為。 |
市發展改革委(信用辦)、市財政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商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區管委會 |
33 |
健全對政府基層單位投訴舉報反饋機制,定期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拖欠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賬款等失信問題開展集中核查,加大督辦整改力度,保持“動態清零”。 |
市發展改革委(信用辦)、市法院、市委編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區管委會 |
34 |
建立健全鄉鎮和街道公開承諾制度,主動向社會作出服務內容、服務質量和服務期限等承諾,接受社會監督,促進各項公共服務和優惠政策有效落實到社會公眾。建立常態化歸集機制,將履諾和踐諾信息納入鄉鎮和街道誠信檔案,2023年底前,實現重點領域全覆蓋。 |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區管委會 |
35 |
全面推進縣級地區創新信用管理與服務試點創建,將信用體系建設向村居、社區推進,完善跟蹤督導和評估考評機制,探索形成一批創新實踐案例。 |
市發展改革委(信用辦),各縣區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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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政務誠信建設的要求融入文明村鎮創建內容,加大測評權重。 |
市文明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