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工業企業智能化改造數字化轉型政策分解專題
政策圖解
政策兌現
政策干貨
對進入統計部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當年實施單個項目設備投入1000萬元以上的技改項目,按照入庫設備投資額給予獎補,其中先導產業獎勵10%、主導產業獎勵8%、其他產業獎勵5%。三類產業單個項目最高獎勵額度分別為4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
辦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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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2年度市級產業發展引導資金(產業集聚)項目申報表(附表3)、績效目標申報表(附表4)和匯總表(附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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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財務資料。項目專項審計報告(使用項目專項審計報告票據清單,見附表5)、發票復印件(按附表5票據清單順序排列)并附固定資 產入庫單(單價20萬元以上設備需提供現場照片,照片上標注設備名稱和發票號)。存在關聯交易的,須提供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 出具的關聯交易資產評估報告(使用項目專項審計報告票據清單,見附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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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證明材料。主要包括項目備案(核準)、環評、能評、安評等手續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等材料。
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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