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4日修訂)
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及時、準確獲取宿遷市人民政府及宿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設法治政府,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編制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根據《條例》第三章、《宿遷市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清單》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渠道
1.宿遷市煙草專賣局(http://js.tobacco.gov.cn/col/col485/index.html);
同時,在市檔案館、市圖書館、市政務服務中心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請接收渠道
1. 當面申請
申請人可以到宿遷市煙草專賣局辦公室當面提交申請。
2. 郵寄申請
申請人可以通過郵寄方式向本機關提交申請。
來信請寄:江蘇省宿遷市人民大道6號 宿遷市煙草專賣局辦公室(收),郵政編碼:223800(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 在線申請
申請人進入“宿遷市人民政府網”首頁-“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宿遷市煙草專賣局”,在線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提交申請。
4. 傳真申請
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傳真號碼:0527-84389007。
(二)申請注意事項
1. 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應當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可在宿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領取或者在宿遷市人民政府網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平臺下載打印,網上申請的可直接在線填寫。
2. 當面申請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通過郵寄或傳真方式提交申請的,應隨申請表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網上申請的,應上傳有效身份證件掃描件或照片。
3. 申請表應準確載明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系方式、政府信息的獲取方式及提供方式。所需政府信息內容描述應當指向明確,如: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查詢的其它特征性描述。
(三)申請的處理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及時登記。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入申請辦理期限。經補正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根據下列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1. 對于符合《條例》申請要求的,按照《條例》第三十六條分別作出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依據《條例》的有關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并說明情況。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人、聯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2. 對于其他情形的,按照《條例》第三十、三十二、三十五、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條和《宿遷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制度》的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四)收費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的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四)收費標準
三、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相關部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本單位機關作風建設監督部門投訴,監督投訴電話:0527-84389049。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江蘇省人民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舉報,舉報熱線:12345。還可登錄江蘇政務服務網(微信或APP)江蘇12345在線投訴舉報。
附件:1.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流程圖
2.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點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