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二手房轉移登記(含抵押)
個人二手房轉移登記
個人換證登記
個人不動產權注銷登記
個人遺失補證登記
個人抵押權注銷登記
個人現房抵押登記
個人新建商品房轉移登記
1、二手房買賣網簽合同(系統獲取)
2、契稅完稅憑證原件(系統獲取)
3、交易雙方身份證明材料原件(核驗)
4、抵押借款合同(系統獲取)
備 注:
1、委托辦理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需公證或不動產登記機構現場簽訂)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境外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需經公證或者認證。
2、自建房須現場踏勘并出具調查成果表。
3、處分未成年人不動產的,應當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需提供戶口簿或出生醫學證明等監護關系證明材料及為未成年人利益而處分不動產的保證書。
4、已關聯“超管”電子證照的材料可免提交
宿遷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地址:宿遷市洪澤湖路887號便民方舟3號樓二樓(全層)
電話:0527-84396373
宿豫分中心
地址:宿遷市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宿豫區政務服務中心東廳一樓
電話:0527-84480020
宿城分中心
地址:宿遷市吉林路與渤海路交叉口(宿城新區兒童醫院南側)宿城區市民服務中心東廳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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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宿工業園區
地址:宿遷市紫金山路11號蘇宿園區一站式服務中心2樓9-10號窗口
電話:0527-82868552
沭陽縣
地址:沭陽縣蘇州路北側、永康路東側沭陽縣行政服務中心二樓
電話:0527-80906935
泗陽縣
地址:宿遷市泗陽縣眾興鎮北京中路20號行政服務中心2層
電話:0527-85219838
泗洪縣
地址:宿遷市泗洪縣仁和路北側縣政務服務中心4樓不動產登記綜合窗口
電話:0527-86302965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繕證-發證
即時辦結
1、二手房買賣網簽合同(系統獲取)
2、契稅完稅憑證原件(系統獲取電子稅票)
3、交易雙方身份證明材料原件(核驗)
備 注:
1、委托辦理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需公證或不動產登記機構現場簽訂)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境外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需經公證或者認證。
2、自建房須現場踏勘并出具調查成果表。
3、處分未成年人不動產的,應當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需提供戶口簿或出生醫學證明等監護關系證明材料及為未成年人利益而處分不動產的保證書。
4、已關聯“超管”電子證照的材料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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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527-86302965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繕證-發證
即時辦結
1、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原件(核驗);
2、原不動產權證書或原房屋所有權證書、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原件。
備 注:
1、委托辦理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需公證或不動產登記機構現場簽訂)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境外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需經公證或者認證;
2、房屋多次轉讓找不到原房主的,應在不動產登記機構官方網站發布公告,公告1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予以換發不動產權證書。
3、身份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證)等原件,有曾用名等情形提供戶口簿原件。
4、已關聯“超管”電子證照的材料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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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繕證—發證
即時辦結
1、拆遷協議或房屋征收部門出具的房屋已被拆遷的證明材料;
2、原不動產權證書或原房屋所有權證書、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原件;
3、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原件(核驗)。
備 注:
1、委托辦理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需公證或不動產登記機構現場簽訂)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境外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需經公證或者認證;
2、原不動產權證證書或原房屋所有權證書、原國有土地使用證書原件被實施拆遷部門收取無法提供的,可只提供房屋征收部門出具的房屋已經被拆遷的證明。
3、身份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證)等原件,有曾用名等情形提供戶口簿原件。
4、已關聯“超管”電子證照的材料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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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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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受理—審核—登簿
即時辦結
1、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原件(核驗)
備 注:
1、委托辦理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需公證或不動產登記機構現場簽訂)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境外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需經公證或者認證;
2、不動產權屬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遺失申請補發的,應當在不動產登記機構門戶網站刊發遺失聲明,15個工作日后予以補發,公告時間不計入登記時間;
3、身份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證)等原件,有曾用名等情形提供戶口簿原件;
4、自建房須現場踏勘并出具調查成果表。
5、已關聯“超管”電子證照的材料可免提交
宿遷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地址:宿遷市洪澤湖路887號便民方舟3號樓二樓(全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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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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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527-84480020
宿城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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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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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繕證—發證
即時辦結(需15個工作日公示期屆滿后)
1、不動產登記證明或房屋他項權利證書原件;
2、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原件;
3、申請人身份證原件(核驗);
4、不動產登記申請書(申請人簽章);
5、抵押權消滅的材料。
備 注:
1、委托辦理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需公證或不動產登記機構現場簽訂)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境外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需經公證或者認證;
2、原不動產登記證明或原房屋他項權利證書無法收回的,應當在不動產登記機構門戶網站進行公告作廢;
3、抵押人單方申請的,需提交證實抵押權已滅失的生效法律文書。
4、已關聯“超管”電子證照的材料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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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陽縣
地址:沭陽縣蘇州路北側、永康路東側沭陽縣行政服務中心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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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陽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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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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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527-86302965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
即時辦結
1、抵押、借款合同原件;
2、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原件;
3、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原件(核驗);
4、不動產登記申請書(申請人簽章)。
備 注:
1、委托辦理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需公證或不動產登記機構現場簽訂)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境外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需經公證或者認證;
2、未成年人不動產抵押的,應當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需提供戶口簿或出生醫學證明等監護關系證明材料及為未成年人利益而設定抵押的保證書;
3、身份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證)等原件,有曾用名等情形提供戶口簿原件;
4、自建房須現場踏勘并出具調查成果表。
5、已關聯“超管”電子證照的材料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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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繕證—發證
2個工作日(大宗件批量業務除外)
1、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原件;
2、契稅完稅憑證原件或系統獲取;
3、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原件(核驗)。
4、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須蓋開發公司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權利人雙方簽章,如有按揭貸款,申請預告抵押轉現房抵押須抵押權人、抵押人雙方共同申請即貸款銀行需在抵押權人及被詢問人處蓋章簽字)。
備 注:
1、委托辦理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需公證或不動產登記機構現場簽訂)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境外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需經公證或者認證;
2、未成年人申請新建商品房辦證,應當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需提供戶口簿或出生醫學證明等監護關系證明材料 。
3、身份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證)等原件,有曾用名等情形提供戶口簿原件。
4、已關聯“超管”電子證照的材料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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